在高中,有一些學生會因為身體原因,無法在學校繼續學習,家長可以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,為學生辦理休學。但是休學手續的辦理很繁雜,需要準備相關證明,希望家長做好準備。那么高中因病休學需要什么手續?
高中因病休學需要什么手續
高中學生因病無法上學而需要休學的,須持下列材料,到區、縣(市)教育局辦理休學手續:
1、市級或市級以上醫院(郊區、縣的普通高中學生申請休學者須持區、縣級或區、縣級以上醫院)診斷。診斷書注明的休息日期須達到三個月以上,同時要提交醫院的病志、化驗單、交費收據等證明材料。
2、學生休學申請書(須經班主任、學校領導同意并簽字蓋章)。
3、區、縣(市)教育局的審核意見。學生休學期間如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者,取消復學資格。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,休學期限為一整年,不得提前復學。學生在高中就讀期間只能休學一次,休學期滿不能復學者,到畢業年度隨班肄業,發給肄業證書。畢業年級學生參加會考全部科目考試后,不準休學。 如果是因為其他原因休學的,需要通過父母提出休學申請,上面審批通過后才能休學。
高中學生休學的辦理條件
1、學生因傷病或因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連續缺課達3個月以上,或因出國探親或自費留學暫時中斷學習三個月以上,可以辦理休學。
2、因傷病提出休學的,需經縣(區)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和相關材料(病歷首頁、診斷回執、治療病歷、住院發票等);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學的,需出具縣(區)級公安、民政、勞動等有關部門的證明;因出國探親或自費留學暫時中斷學習,需出具出國簽證、護照等相關材料。
3、學生休學須由本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,家長同意,并提交有關證明材料,經學校審核,將所有材料照相后,由校級學籍管理平臺上傳到縣級學籍管理平臺,并報市(州)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,發給休學證明。
4、學生休學期滿復學或提前復學的,由學生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(因傷病休學須附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),經學校批準,報市(州)教育行政部門備案,即可復學。
5、由于學籍管理平臺全國聯網,并在一定時間自動升級,人為不能改變。所以,休學、轉學必須在規定時間要辦理完畢,不能長時間拖滯。
如果孩子在高中因為身體生病,不能繼續學習,需要辦理休學手續。家長可以去學校問一下休學手續的辦理流程,盡快辦理,帶孩子會家休養,一切要以孩子的身體健康為主,只有養好身體,才能更好的學習。